北京新能源车辆购置税优惠延续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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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顾鸿儒
为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衔接已有助企纾困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围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力稳就业保民生四个方面,《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共推出了12项措施。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此次“新12条”措施中包含了一项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按照相关措施,北京市将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并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我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已经多次延期。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对进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实施免征购置税优惠政策,该政策于2017年年底到期。随后,相关部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汽车免征购置税第二次延续,并且在2020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未来2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今年,受疫情及管控影响,有41.2%的汽车经销商出现闭店现象,多数闭店时间在两周以上;有73%的经销商无法完成销量任务,其中61.1%的经销商任务完成率不足80%。在重压之下,新能源汽车产销保持高速增长,为低迷的车市带来一丝曙光。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27.9万辆和319.4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等多项政策措施,为活跃汽车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汽车制造业又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疫情政策的逐步放开,复工复产可以率先从制造业开始。本次北京市推出的“新12条”,不仅能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还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北京市整体经济回稳向上。
关键词: 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