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 机具违规移机等 乐富支付安徽分公司违法被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字〔2016〕3 号)显示,乐富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严格审核特约商户入网申请资料,导致虚假商户入网;2.交易信息不真实;3.超范围布放移动POS 机具;4.未及时回收已解除银行卡受理协议商户的POS 机具;5.POS 机具违规移机;6.未按规定执行结算手续费;7.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及巡检工作不到位;8.对特约商户的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不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乐富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乐富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1.05亿人民币,目前已为注销状态,快付(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5%。保讯和勋(深圳)科技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快付(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0%。呼和浩特市佰纳惠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讯和勋(深圳)科技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71.43%。呼和浩特市佰纳惠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天津大德鸿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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